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前身为宁夏大学政史系,成立于1958年。1979年更名为政治系,1993年成立政法系,1997年与原宁夏教育学院政史系合并,2001年12月组建成立宁夏大学政法学院。
政法学院设有民族学、民族地区公共管理2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哲学、法学、民族学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分别下设外国哲学、伦理学和宗教学;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和诉讼法学;民族学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8个学术硕士二级点和公共管理(MPA)、社会工作(MSW)和法律硕士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学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族学、哲学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伦理学、民商法学为宁夏大学重点学科。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自治区“塞上英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国内引才312人才”、自治区“四个一批”人才各1人,自治区“313”人才2人;师资结构合理,学位层次较高,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证。学院教学科研骨干先后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及校级社科基金课题11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2项,获国家社会科学项目基金近800万元。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00余种,发表论文1000余篇,有70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
一、人才培养质量
自十三五以来,政法学院累计培养研究生676人(含在读),其中硕士研究生637人,博士研究生39人。其中,获得国家奖学金者4人,硕士2人,博士2人;获得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2人;获得区级优秀论文荣誉9人;截止到2019年,共毕业硕士研究生197人,博士研究生5人。在修读研究生期间,政法学子们共立项研究生创新项目9项,其中到期项目均能够按时结项。
二、导师队伍建设及科研成果
政法学院现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共50人,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丰厚,科研成果卓著,仅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达7项、2017年3项、2018年7项、2019年4项,其余部委级、区级项目共34项,横向课题31项,到账经费281.703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19篇,出版著作23部;获得国家级奖项1项,省级一二三等奖共5项。
三、学科平台建设情况
政法学院各个学科在学科平台建设过程中均有你追我赶、齐头并进之势。其中,哲学学科主持开展了出版第五批哲学学术文库、申请立项哲学学科教学环境提升项目等学科平台建设工程;法学学科主持开展了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法社会学》《商法专题研究》)、最高法或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实习合作等学科平台建设工程;民族学学科则先后承办了2016年中国民族学学会高层论坛暨常务理事会、第十四届全国民族理论研究生学术研讨会、第十届全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学研讨会等国家级会议;公共管理学科则作为西部地区MPA联盟成员,时刻活跃在西部地区MPA学科建设前沿;社会工作学科点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个培养社会工作(MSW)硕士的学科点;法律硕士学科点则与法学学术硕士学科点共同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人才的重要培育基地。
四、对外合作交流情况
自2016年至今,政法学院共派出研究生赴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台湾东吴大学(暑期溪城讲堂)、台湾铭传大学、等地访学交流,共计六十余人次;并先后邀请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摩洛哥哈桑一世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国境外高校教授及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辛普森法官等专家前来为政法学院研究生学子开设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