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宁夏大学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的要求,我校于近期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拟自主设置的目录内、外二级学科进行了评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别对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进行审核和审定,最终通过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自主设置目录内二级学科7个(附件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5个(附件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自主设置目录内二级学科25个(附件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5个(附件四),请各培养单位参照此通知认真开展学位点的招生及相关工作。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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