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一)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16日:各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12月16日—12月20日: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2月20日—12月25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上报教育厅学位办。
二、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根据《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附件二)针对所申报的学位点,做出详细论证,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并提交《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含论证报告、培养方案、授权点简况表)(附件三);
各培养单位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专业学位授权点PPT报告。
三、提交材料清单
2、PPT报告电子版发送邮箱。
附件一: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附件三: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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