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宁夏大学2014年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经各培养单位申报、答辩,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经过学校网站公示后报送到自治区学位办公室,最终呈报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文件内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正式增列了会计硕士、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请各培养单位参照此通知认真开展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的制定和招生简章的调整及相关工作。
研究生院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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