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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专项

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参加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暨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6-05点击量:

各教育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暨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将于20189-11月举行,请各相关培养单位重视此次案例教学大赛的契机,全面推进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请各单位于61217:00前将《全国首届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预报名申请表》(附件2)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院按参赛名额择优推荐到大赛组委会。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案例教学的重要性,积极宣传组织,推荐优秀教师参赛!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201865

                                                                   

关于举办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

暨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的通知

教指委发(201814

各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

案例教学对于更新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观念,优化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提高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截止20184月底,全国共有52所院校开发的222篇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为了全面发挥优秀教学案例的功能,切实推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积极开展案例教学,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定于2018911月联合举办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暨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本次案例教学大赛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以尊重科学、发扬民主、鼓励创新为主旨,充分发挥专家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全面推进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工作。希望各教育专业学位培养院校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参与。

  相关事宜参见附件。

附件1:全国首届教育硕士案例教学大赛暨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方案

附件2:全国首届教育硕士案例教学大赛预报名申请表

附件3:全国首届教育硕士案例教学大赛正式报名申请表

附件4:第二届教育硕士案例教学观摩研讨会回执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代章)

                                                      2018531


附件1

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

暨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方案

  本次活动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新时期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积极落实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2018年的工作部署,通过案例教学大赛和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一方面实现入库案例价值向教育教学实践转化,另一方面以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征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专业学位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研发教学案例的积极性,更新观念,优化方式,全面推进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案例教学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坚持尊重科学、发扬民主、鼓励创新的原则。

  一、主办与承办单位

2018年全国首届教育硕士案例教学大赛暨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和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合主办,由西南大学承办。

二、参与人员及要求

(一)参赛人员

  参加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的选手应为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的专任教师,每所院校限报2人。

(二)参会人员

  参加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人员应为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的专任教师与管理人员,每所院校限报3人。

  三、活动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案例教学大赛

1. 预报名

参赛院校需报送《全国首届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预报名申请表》(附件2)。

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615日。

《全国首届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预报名申请表》报送教师与邮箱: 冯老师,fxmsnnu@163.com

2. 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920日。

需提交材料有:

1)《全国首届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正式报名申请表》(附件3)。

2)完整的教学案例文本。

3)完整的参赛案例教学视频,复制到U盘。

《全国首届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正式报名申请表》报送教师与邮箱: 冯老师,fxmsnnu@163.com

教学案例文本与参赛案例教学视频U盘邮寄地址与接收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冯晓敏老师;邮编:710062

3. 参赛教学案例与教学视频要求

1)参赛教学案例

鼓励选用案例库案例。选用“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教学案例库”案例开展案例教学,可免除对案例资格的审查,重点评审案例教学视频。参赛教师可通过所在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获取登录国家案例库网站的用户名与密码,选择适宜案例开展案例教学。

也可使用自主开发案例。参赛教师使用自己研制的案例开展案例教学,需经过案例评审和案例教学视频评审,案例评审参见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的《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通过评审的案例将直接作为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库修订案例。

2)案例教学视频

①基本要求:以案例为媒介;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起点;以师生对话为途径;以提升学生知识、技能和观念为目标。

②内容要求:呈现完整的案例教学过程(1-3节课,每节课50分钟)。教学要紧扣课题,充分体现案例教学的知识观、师生观、教学观等。

③技术要求:MP4格式。要求构图合理,声音、图像清晰稳定,能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片头须注明课程名称、单元教学标题、授课教师姓名、所在学校及院系名称。具体音频和视频技术指标为:视频压缩采用H.264MPEG-4  Part10profile=mainlevel=3.0)编码方式,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超过2500Kbps,最低码率不低于1024 /256 Kbps,帧率为25fps,分辨率不低于720X5764:3)或1024 X57616:9),音频采样率48KHz,码流率128 Kbps(恒定),双声道。

4. 基于教学视频遴选出60名获奖选手;前12名入围最后阶段的特等奖和一等奖竞赛,同时供参会代表观摩和研讨。

(二)特等奖、一等奖竞赛及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积极开展案例教学,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在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的基础上,举行特等奖、一等奖竞赛,并同步开展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安排如下。

  1. 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入选前12名的优秀案例教学教师现场授课。

2. 授课后主讲教师与观摩者进行现场沟通交流。

3. 案例教学观摩结束后,与会者分组研讨。

4. 专家评委根据授课教师表现,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选手。

具体活动细则见会议手册。

  四、工作进程

(一)201810月上旬,完成视频评审相关工作。

(二)201810月中旬,公布案例教学前12名入围选手。

(三)2018114—6日,在西南大学举办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大赛决赛暨第二届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并公示评选结果。会议通知10月份发布。

(四)201811月中旬,公布案例教学大赛评选结果。

  五、奖项设置

  评审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对教学案例文本及教学视频资料进行评审,拟评选出优秀案例教学60项,其中前12项进入案例教学大赛决赛,经专家评审确定名次及特等奖(3名)和一等奖(9名)奖项;其余48项为二等奖(前18名)和三等奖(后30人)。  

  以上奖项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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