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证管理的通知》(教学厅〔2001〕8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4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和管理需要,现将办理研究生证及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办理学生证
(一)由各书院在开学后新生完成学籍注册后,统一领取空白研究生证。
(二)研究生证上的各项内容由各书院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填写,入学年月按实际填写,有效期按研究生基本学制推算填写到毕业当年6月。生源地填写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填写家庭所在地车站名称,乘车区间应与生源地一致,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文字书写应工整、规范。2023年起,研究生证无需粘贴优惠卡购买火车票。
(三)研究生证需盖学校钢印章和研究生院公章。各书院将填写完整的研究生证统一收集后,附《学生优惠火车票乘车区间统计表》(附件1),经辅导员签字确认书院盖章后到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二、购买优惠火车票
为方便学生乘车出行,教育部、国铁集团决定自2023年起,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提供在线优惠资质核验服务。学生需在铁路12306客户端学生专区中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乘车区间需与生源地及本人学生证填写信息保持一致,经铁路12306系统与学信网进行线上信息比对,完成学生优惠资质核验后,即可享受火车票优惠购票政策,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三、补办研究生证
(一)研究生在校期间因学生证丢失、破损等原因,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在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系统“一网通办” 使用“学生证补(换)申请”功能,凭学号、密码(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密码相同),登录后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生携带一张1寸证件照到所在书院辅导员处填写学生证;辅导员审核无误后,每个书院委派一名工作人员(须为在岗教师)于每周二下午统一到学校办公室(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005 室 ) 加盖钢印。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办:
1. 擅自涂改、伪造学生证;
2. 在申领补发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
3. 学生证无学校印章或逾期不注册;
4. 多次丢失、损坏学生证。
四、研究生证发放管理
各书院务必严格执行学生证发放、注册、补发、注销程序,做好研究生证发放台账。认真审核学生证所填信息,指导学生完成火车票优惠资质核验,规范研究生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
联系人:哈婷; 联系电话:2061170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