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助管、助教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按劳付酬原则,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支持基础学科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聘任助管、助教的培养单位、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岗位设置计划,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根据“三助”预算经费、全校助管、助教岗位总体情况及各用工单位实际分配名额。
三、各用工单位报送岗位需求计划
各培养单位、职能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初步岗位需求,于9月13日前将纸质版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各单位岗位需求信息。
四、学生申请岗位程序
凡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登陆“研究生系统”,进入“研工管理”目录,在“三助岗位学生申请”中,查询各单位公布的助管、助教岗位需求,选择能胜任的岗位进行申请。申请提交之后,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各用工单位根据需求聘用学生。操作流程及申请方式详见《宁夏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
学生申请时间:9月17日-9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用工单位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大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所聘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制定岗位聘用考核办法,严格考勤纪律,按照工作时间和专业学习时间精确统计工作量。
附件:1.《宁夏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系统操作指南》
2.《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