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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培养科 发布时间:2019-09-05点击量: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修订)》(宁大校发〔2019〕246号)文件,现将2020年从在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硕博连读学科专业、招生导师、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一)招收专业: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专业。

(二)招生导师:具有我校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

(三)招生计划:不超过201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数的80%,每位导师限招1人。

(四)招生范围: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需原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二、申请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二)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完成硕士阶段性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良。

(三)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综合分析和科学实践能力,以及协同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已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优先)。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人申请—专家推荐—招生导师意见—培养单位考核。

(二)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以及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制订本单位硕博连读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的专家(正高职称,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名单及实施细则在9月11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三)申请者下载《宁夏大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认真填写,将申请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在相关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交至该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按照《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修订)》(宁大校发〔2019〕246号)及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核。

(四)9月18日前,各培养单位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小组对申请者从思想品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填写推荐意见,确定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同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9月20日研究生工作秘书下载附件3,填报后加盖公章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并附相关纸质材料。

(五)9月25日前,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推荐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选。

三、相关规定

(一)通过考核选拔并完成所有报名程序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参加我校针对公开招考考生组织的初试、复试工作。但需要在我校2020年博士报名开始时间登陆(http://yjszs.nxu.edu.cn/xscx/)进行网上报名。

(二)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如因故放弃录取资格,须在2020年3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计入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硕士培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不符合选拔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附件1:关于印发《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宁大校发〔2019〕246号】

附件2:《宁夏大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附件3: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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