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赴台湾铭传大学访学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单位: 宁夏大学与铭传大学经过友好协商,我校拟在铭传大学会计学系、法律学系、应用中国文学系、电脑与通讯工程系、信息工程学系、商品设计学系的相关专业各推荐5名优秀硕士研究生赴铭传大学进行访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人事档案在我校的全日制在学(学制内)硕士研究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身心健康,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且英语表达能力较强,已按时交清学校规定的各项费用(学费、住宿费等),学位课无补考记录,每学期按时注册,在学期间没有受过学校、学院(中心)的处分。 二、项目介绍 (一)资助内容:学费,国际旅费、住宿费。 (二)自费项目:签证费、餐费、其他开支。 (三)访学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 三、选拔专业及人数 经管学院:会计硕士5名; 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5名; 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电路与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共5名; 美术学院:艺术设计5名。 政法学院: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共5名。 数学统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共5名。 四、选拔程序 (一)学生自荐。符合学校申请条件且有意参加此次访学的学生可自愿向所在培养单位进行申报。 (二)培养单位择优推荐。培养单位制定选拔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根据制定的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排序,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选拔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综合科。 五、工作时间安排 2016年6月6日前培养单位制定选拔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培养单位根据细则进行选拔,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6月13日下午5:00前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科。 2016年6月14日,研究生院对报送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批准后确定。 六、派出阶段及后续管理 (一)入选项目学生应严格遵守项目的派出时间,因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期派出的,访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访学学生取得签证后,学校统一支付访学学生访学期间的学习费用,为每位学生购买往返机票。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出国访学,应全额赔付学校为其支付费用。 (三)学生交流学习期满后按期返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返校后需提交课程学习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一份相关学习成果汇报材料。 七、材料报送 2016年6月13日前将附件中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各培养单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综合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4590197@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宁夏大学研究生铭传大学访学项目申请人汇总表。 2.宁夏大学研究生铭传大学访学申请表。 3.申请人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申请人语言水平证明(电子版提交PDF格式扫描件)。 5.申请人在学证明(研究生院开具)。 6.申请人成绩单。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