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2014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根据通知的精神和目前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现将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方式与内容
(一)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以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 项目主要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建设,增强学位点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课程资源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开展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
二、 项目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 各硕士学位授权点根据学位点建设实际,围绕研究生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建设规划与工作计划,编制项目申请书,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二)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 并按照限额向自治区学位办择优推荐10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创新计划项目。
(三) 自治区学位办对我校推荐的项目申请书进行评议并批复立项。
(四) 创新项目的立项建设周期为3-5年,具体项目以申请书为准。
(五) 自治区学位办于立项当年对每个项目提供不少于15万元建设经费,并根据高等教育专项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给与持续资助。建设期内实行项目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建设,考核不合格的暂停资助、限期整改。
(六) 各项目建设内容要重点突出,紧密结合学位点建设实际需求。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要合理可行,目标具体明确,有供考评的量化标准,有可预期的建设效益,有较具体的经费预算。
(七) 各一级硕士学位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论证工作。要以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硕士点加强建设,深化改革,不断增强研究生培养能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
三、 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 提交材料要求:项目建设规划书、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各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 时间:请9月22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综合科。
联系人: 杨琼
电话:2061170
Email:qiongyang007@126.com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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