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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5-11-25点击量:

关于申报2015年度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和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深入实施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方式与内容

(一)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以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2014年度自治区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二级学位点不得申报。

(二)              项目主要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建设,增强学位点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课程资源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开展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

二、    项目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         各硕士学位授权点根据学位点建设实际,围绕研究生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建设规划与工作计划,编制项目申请书,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二)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并按照限额向自治区学位办择优推荐10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创新计划项目。

(三)         自治区学位办对我校推荐的项目申请书进行评议并批复立项。

(四)         创新项目的立项建设周期为3-5年,具体项目以申请书为准。

(五)         自治区学位办于立项当年对每个项目提供不少于15万元建设经费,并根据高等教育专项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给与持续资助。建设期内实行项目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建设,考核不合格的暂停资助、限期整改。

(六)              各项目建设内容要重点突出,紧密结合学位点建设实际需求。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要合理可行,目标具体明确,有供考评的量化标准,有可预期的建设效益,有较具体的经费预算。

(七)              各硕士学位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论证工作。要以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硕士点加强建设,深化改革,不断增强研究生培养能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

三、  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              提交材料要求:项目建设规划书、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各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              提交材料时间:请121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综合科。

联系人:杨琼

电话:2061170

Emailqiongyang007@126.com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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