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凡预计在2021年6月底授学位的研究生,请务必于2021年5月17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平台提交检测论文并由其导师进行审核提交,各培养单位务必于5月22日前提交相似性检测审核信息,研究生管理平台相似性检测提交审核系统将于5月24日关闭。
检测工作只进行一次。研究生院反馈检测结果至研究生管理平台后,培养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依照《宁夏大学“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对所检测的学位论文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将认定结果、处理意见或相关说明材料于6月11日前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逾期不交者将不能正常授予学位。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