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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论文

关于开展宁夏大学2018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6-28点击量: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精神,为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依据《自治区学位办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宁政学办﹝2018﹞5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18年自治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在本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本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学位论文。

、评选程序

(一)单位遴选推荐。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拟推荐论文名单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材料报送。

(二)自治区学位办组织评审。自治区学位办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评审,形成评审结论。

(三)审定、公布入选名单。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对教育部学位中心提交的评审结论进行审定,并公布优秀名单。

、材料报送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附件3

、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须与国家、学校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二)各培养单位请于7月9日(星期)前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所需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

人:汤伟  

办公电话:0951-2061959

电子邮箱:545205010@qq.com

办公地址:研究生院705室

附件

1.2018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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