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第二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9月学校将进行第二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请各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一、本次学位申请工作只限受理2013年6月因论文相似性超标,学校建议延期3个月及在6月份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导师建议延期3个月毕业的2013届应届生。
二、各单位严格按照《宁夏大学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工作流程》组织答辩,向研究生院学位科提交答辩审批材料和学位申请材料。
三、受理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9:00前将全套申请材料交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核,过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