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培养单位不断提高培养质量,现就做好2014年自治区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二、上报推荐材料:
1.初选的自治区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两份。
2.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英文摘要(1500字)各一份。
3.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份(附件二),作者简况表(附件三)一份。
4.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四)一份。
三、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1.选题:属于学科前沿,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
2.文献综述:准确了解国内外本研究领域的现状和前沿动态,参考文献收集完整,表述全面。
3.理论知识:充分掌握扎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
4.创新能力: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出成果,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5.写作水平:条理清晰,结构严密,逻辑思维强,表达准确,分析透彻,治学严谨,学术道德纯洁。
博、硕士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和主要内容,也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直接关系到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科研水平的高低,各培养单位要对初选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论文质量,并重点推荐具有创新特色、兼具较好社会效益的优秀论文。
请各培养单位务于9月16日前将推荐材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过期不再受理,视自动放弃参评资格,由学校统一上报自治区学位办,经区外专家评审后,确定获优秀学位论文的最终名单。
附件: 1、宁夏大学2014年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作者简况表
4、指导教师简况表
5、宁夏大学2014年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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