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对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关于学位论文格式的说明
执行2010年修订的《宁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参看《宁夏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二○一○年第三次修订)》版)。《宁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IJDC 001.81,GB7713-8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025.32,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结合兄弟院校的做法制定。
2、关于保密论文的说明
如论文封皮密级处填写密级级别与保密年限的学生,须向学位科提供《宁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保密的几点说明》中要求的证明材料(附件2),否则视论文密级为公开。
3、论文答辩申请、预答辩与论文评阅
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预答辩、论文评阅工作、答辩委员会组成与答辩程序、学位审核工作应严格按照《宁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对具体事宜做补充说明如下:
(1)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之后,认真填写《宁夏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各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课程成绩、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可以向学位点提出答辩申请。
(2)审查合格者,在导师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之后,要在学位点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根据学位点的意见或建议,进行认真修改定稿。下载填写《研究生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研究生院根据《宁夏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的若干规定》按学科、专业随机抽取实行双盲评阅,同时各院(中心)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工作。参加论文盲审论文格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具体事宜及流程安排,见《宁夏大学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工作流》(附件1)。
4、学位论文格式及答辩有关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独创性声明及导师签字必须由本人签字,未签字者,不授予学位,不颁发毕业证书。
附件1:《宁夏大学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工作流程》
附件2:《宁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保密的几点说明》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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