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教学管理 > 正文

教学管理

关于申报2023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12-15点击量: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培养单位办学主体地位,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任务与要求,设立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现启动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型

1.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3.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4.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5.“双一流”研究生优质课程项目(包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提质增效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推进计划、研究生精品视频课建设计划)

、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型和学位点建设的实际需求,组建项目组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类型。

2.单位审核。所在培养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推荐,

具体推荐申报名额详见附件。

3.项目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并予以公示。

4.项目管理。研究生院对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应按时提交相应报告及项目成果。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所承担项目,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四、项目期限与资助经费

1. 项目实施期限为1~2年。如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期限,应提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长,未按期完成的项目将按撤项处理。

2. 学校对正式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 项目负责人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合理预算和使用经费,严禁将经费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活动中。

每个项目类型的具体申报要求、实施期限和资助经费等详见附件。

五、材料报送

申报人需提交纸质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汇总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12月2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中心(怀远楼705),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u_hj@nxu.edu.cn。

联系人:徐惠娟

联系电话:2061097

附件:

1.2023年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2.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3.2023年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4.2023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5.2023年研究生优质课程项目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5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Copyright © 宁夏大学宁夏大学研究生院(Graduate School of Ningxia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