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宁大校发[2022]198号)、《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宁大校发[2021]182号),经考生报名申请,各博士培养单位初审、考核,研究生院复审,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以下185名考生符合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条件(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天。考生对拟录取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7月7日前向以下部门反映:
研招办联系电话:0951-2061096
研招办邮箱:yzb@nxu.edu.cn
公示名单为拟录取名单,须经自治区考试院、教育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正式录取。未能通过录检或考核过程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