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积极性,增加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根据《宁夏大学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14]156号)的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收硕博连读学科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招生导师:我校科研成果突出、研究生培养质量高、科研经费充足、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博士生导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不再在2017年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发布。
招收专业: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专业。
招生计划:每个二级学科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人。
二、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品行优良,学风严谨,身体健康,无处分记录。
2、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应为我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3、已修完硕士阶段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无重修记录,学位课成绩均在85分(含85分)以上。
4、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50分(含450分)以上或学位英语考试成绩达70分(含70分)以上。
5、科研潜力突出,理论基础扎实,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被三大检索源刊收录的论文(含录用通知)。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0月12日至10月14日,申请者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宁夏大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征求其硕士生指导导师和报考博士生导师的推荐认可后,连同必要的附件材料报相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培养单位同期将申请者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
(二)10月15日至10月17日,各单位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为主要成员的2017年硕博连读考核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综合考核和选拔,对本次考核工作负责。制定选拔考核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选拔小组对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从思想品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显著位置同时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0月17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需报送如下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复印件均请使用A4纸,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1.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
2.《宁夏大学硕博连读申请材料》(见附件2);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5.科研成果复印件(各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三) 10月17日至10月18日 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研究生院依据学校文件要求,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硕博连读生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未达到条件要求者不予审核通过;同时对招生单位推荐人数进行审核。
(四)10月19日至10月25日,公示拟确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五)10月26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硕博连读生名单。
四、相关规定
(一)通过考核选拔并完成所有报名程序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参加我校针对公开招考考生组织的复试工作。但需要在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登录(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在2016年12月15日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二)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如因故放弃录取资格,须在2017年4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三)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硕士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