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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夏大学2013-201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5-01-04点击量:

关于做好宁夏大学2013-201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3]219号)、《宁夏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宁夏大学2013-201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二、申请范围及申请条件

(一)申请范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

1、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且造成不良影响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者;

4、有一门及以上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5、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者;

6、一学期无故缺课10学时以上者;

7、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8、延期毕业者。

三、奖励标准

培养层次

等级

奖励标准

奖励范围

博士

一等

10000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等

8000

硕士

一等

10000

二等

6000

三等

3000

推免生

二等

6000

当年入校的推免生

 

四、名额分配

学校综合考虑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规模、办学特色、培养质量、学科建设水平、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

五、评审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宁夏大学2014-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

(二)各培养单位将评选出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申请人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送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并存档。

(四)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由各培养单位推荐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审。

(五)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评选结果进行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厅。

六、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

(一)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格式参见附件2

(三)《宁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3份,其中申请理由限表格内填写,不要加页。

(四)《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

(五)《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5)。

(六)《博士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6)。

七、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于201518日下午500前报送研究生院综合科(714室)。

(三)各培养单位于2015114日前完成初步评审工作并进行公示,同时将所有纸质版材料于116日下午500前报送研究生院综合科(71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_teng@nxu.edu.cn.

(四)联系人:张腾,电话:2061170

 

附件12014年宁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附件3:《宁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附件6:《博士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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