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专业人才,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修订)宁大校发【2017】141号,结合博士生培养的要求,提出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硕博连读研究生适应性和发展为出发点,以强化过程培养为重点,突出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切实提高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正确把握学科、专业内涵,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培养质量、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原则,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我校培养实际为依据,反映国家、社会对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本学科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三)遵循研究生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
(四)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方案修订应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研究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论文选题等进行有特色的安排。
三、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是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依据,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检查。一般应包括十项内容:学科简介、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发表学术论文、学位文化文工作、毕业与学位授予等。
(一)学科简介
主要包括:本学科的任务及在一学科门类以至整个科技领域和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与相邻学科的关系。简介内容一般控制在600字左右。
(二)培养目标
1、认真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具有集体主义精神。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够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4、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5、身心健康。
(三)培养方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应分别按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执行。
(四)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不得超过7年。其中硕士研究生阶段为2—3年,博士研究生阶段为3—4年。
(五)研究方向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阶段和博士研究生阶段总学分数不应少于38学分。其中,学位课中公共课不少于14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不少于16学分,非学位课中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2学分。具体分布如下:
硕士阶段:
1. 学位课(20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4学时 2学分
(2)第一外国语 102学时 6学分
(3)专业必修课(共12学分)
2、非学位课(学分)
必选: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科学方法论(适用于文科类)17学时 1学分
(2)自然辩证法(适用于理、工、农等类) 17学时 1学分
博士阶段
1. 学位课(10学分)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4学时 2学分
(2)第一外国语 68学时 4学分
(3)专业必修课(共4学分)
2、非学位课(共 学分)
必选: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7学时 1学分
3. 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2学分
4、有关说明:
(1)专业必修课:博士阶段的必修课一般在本学科开设的博士研究生课中选择。
(2)选修课:由导师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在学校开设的博士研究生基础课程和所属学科门类年博士研究生课程中确定。
(3)博士阶段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1年内完成。
(4)在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定具体培养计划时,导师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基础指定补修课。补修课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5)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在本学科范围内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研讨活动,记1学分;在学术研讨活动中做至少两次学术报告,介绍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进展,记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应有书面记录,做学术报告应有书面材料,导师签字后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存档。
(6)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75分以上(含75分),非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60分以上(含60分)。
(七)中期考核
硕博连读研究生进入博士阶段后第三学期应对其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考查。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和身体状况等,对考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淘汰、分流。
(八)开题报告
硕博连读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审阅后,须公开答辩,接受检查,并获认可。由包括导师在内的3—5位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审核,对有争议的选题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九)发表学术论文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按《宁夏大学关于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宁大学位发【2016】8号执行,各学科专业可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和培养目标提高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发表论文数及刊物级别的要求。
(十)学位论文工作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必须规范、认真。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位论文应体现前沿性和创新性,应以作者的创造性研究成果为主体,反映作者已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在本学科上已掌握了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各学科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和培养目标等要求具体安排学位论文工作。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各项内容,并取得规定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者,准予毕业,授予相应学位。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