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与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2027年推免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坚持以德为先,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衡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接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及平稳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
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统筹组织开展学校推免生接收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事项进行决策部署。
2.各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长担任,监督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学部负责组织、指导各学院做好推免生接收复试的各项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
3.各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小组,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负责制订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包括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各环节组织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后,由学部汇总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网站公布,同时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符合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报考条件。
4.本科阶段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接收计划
1.我校所有硕士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推免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2.我校所有博士专业均可接收直博生,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直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20%。
五、接收流程
1.拟申请我校2027年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在9月21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报名,并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和手机短信。
2.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我校将陆续向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尽快登录系统进行确认。
3.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外语水平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以及各学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宁夏大学2027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及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推免生接收复试将分批次进行,各学部应在考核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院实施细则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被我校确定拟录取的推免生,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
6.10月18日系统关闭推免生注册、支付、报名功能。10月20日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六、复试
1.基本要求
结合所在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人文素养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2.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基本技能
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践能力
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考核学生专业技能、应用技能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3)综合素质和能力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学院实施细则。其中,复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成绩计算
(1)复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部须填写《2027年宁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公示复试成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10月25日前,在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后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报考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的考生,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核通过后,再由我单位审核。符合免初试条件的考生,将于2027年3月与统考考生一同参加复试。复试通过者,向教育部报送拟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受处分;
(3)体检不合格。
4.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5.联系方式
电话:0951-2061096
邮箱:yzb@nxu.edu.cn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