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为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补偿计划单位之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接收我校推免生补偿计划的应届生需符合我校推免生条件。
二、陕西师范大学接受专业为:物理学一级学科内(1人)、化学类(1人)、生物学一级学科内或生态学(1人)。东北师范大学接受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1人)。
三、若所学专业与以上接受专业相近拟申请补偿计划,需填写申请表(附件一),于9月15日之前将申请表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四、若拟申请人数大于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将对所有提出申请学生组织选拔,按成绩排名,择优推荐。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