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举行,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宁夏大学考点提醒广大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1、考生须于12月12日前下载《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自12月12日开始每日自行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签署健康情况声明书。
2、12月12日至27日,考生如无必要不宜离宁,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3、考试当天,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填写完整的《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进入考场。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完成体温测量、人脸识别等工作。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综合评估,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须服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安排。
5、考生若在12月12日至27日期间有发烧(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应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进出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8、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9、宁夏大学考点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所在辖区具体要求适时调整,也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阅读、掌握相关信息。
提前预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金榜题名!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