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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宁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条件办法

发布人:招生办 发布时间:2013-04-01点击量:

宁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条件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破格复试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破格复试限第一志愿报考宁夏大学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和工商管理硕士考生不允许破格。
(二)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上线考生数量大于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三)初试成绩未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要求,但业务能力强、专业成绩相对突出,总分或某一单科成绩低于复试分数5分(含5分)的考生;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音乐)、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专业总分及某一单科成绩低于复试分数15分(含15分)的考生。
   (四)总分低于245分、政治理论或英语单科成绩低于3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低于45分的考生不享受破格复试。
    二、申请破格复试程序:
1、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需填写《宁夏大学破格复试申请表》,并附本人科研及工作业绩报告及两位所报专业学科专家推荐信,于4月3日上午10点前向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破格复试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后,经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安排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参加复试。凡复试合格者,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O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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