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条件与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破格复试的基本条件
(一)第一志愿报考宁夏大学的考生;
(二)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的考生;
(三)初试成绩未达到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要求,但业务能力强、专业成绩相对突出,总分低于复试分数6分(含6分)或英语单科成绩低于复试分数3分(含3分)的考生。不接受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同时未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申请破格复试;
二、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的范围
(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超过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二)不接受总分低于245分、政治理论或英语单科成绩低于3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低于45分的考生申请破格复试;
(三)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工商管理专业考生申请破格复试。
三、申请破格复试程序
(一)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需填写《宁夏大学破格复试申请表》,并附本人科研及工作业绩报告及两位所报专业学科专家推荐信,于3月31日下午5点前向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破格复试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后,经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准后,安排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参加复试。凡复试合格者,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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