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研究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说明
由于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继续实行网上办公,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新入学研究生顺利报名,切实做好全日制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助学贷款回执录入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时间:2014年9月10日-11日
二、 办理地点: A区主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
三、 材料:请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和缴费卡。
四、 其他:已经扣款缴纳学费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回执录入后请持贷款合同到计财处办理退款手续;在校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受贷款申请。
研究生院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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