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届毕业研究生报到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2013届毕业生报到派遣手续于5月下旬开始办理,为保证我校应届研究生在离校前顺利拿到报到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以专业为单位,于5月24日之前将本学院已签订好协议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两份、未签订好协议的毕业生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档案、户口保管、转递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研究生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同时提供各培养单位办理报到证总人数和学生姓名、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将统一到教育厅大学生分配办公室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二、注意事项。
(一)签好的协议书,需填写完整,且三方必须签字盖章,所签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必须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
(二)改派程序按宁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程序办理 。
(三)未落实工作单位派回原籍的毕业生一律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档案、户口保管、转递申请表》(见附件2),“档案、户口接收及保管部门意见”不用盖章,“学校就业部门意见”由学院盖章,用以办理报到证。
(四)档案邮寄地址以报到证和协议书上的档案邮寄地址为准。
附件1:毕业生就业流程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档案、户口保管、转递申请表》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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