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研究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学校定于2011年6月下旬召开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安排,要求各培养单位报送会议经验交流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反映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及学生管理工作的思路、规章制度、措施、作法的经验材料;
二、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学术科技创新等活动的经验材料;
三、所提供的材料应能鲜明地反映自身特点和优长;
四、所提供的材料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能够对研究生培养、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特别欢迎提供经过深入思考形成的观点和见解;
五、各培养单位至少要提供一份材料,学校将对各培养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和评议,结合各培养单位的工作实践进行评奖表彰,并安排会议交流经验;
六、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提供的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综合科,截至时间为2011年6月7日。
联系人:李瑞 电话:2061170(6170)
研究生院
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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