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华藏奖学金评奖条例》、《宁夏大学孝廉奖学金评奖条例》及《宁夏大学研究生参加华藏、孝廉奖学金评奖有关事宜的补充规定》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研究生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华藏奖学金2名(其中博士生1名),孝廉奖学金2名,每个培养单位限推荐一名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参照《宁夏大学华藏奖学金评奖条例》、《宁夏大学孝廉奖学金评奖条例》、《宁夏大学研究生参加华藏、孝廉奖学金评奖有关事宜的补充规定》的文件要求。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10月21日-10月27日,学生向所在单位申请,各培养单位进行初评选,并将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二)10月28日,各培养单位将推选人及其相关材料(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复印件等)报研究生院综合科,科研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hang_teng@nxu.edu.cn。
(三)研究生院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并上网公示。
(四)研究生院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公示。
五、要求
(一)上报材料须经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请各培养单位择优上报候选人,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宁夏大学2015-2016学年华藏奖学金评审表
2、宁夏大学2015-2016学年孝廉奖学金评审表
3、研究生申请华藏、孝廉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