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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

关于推荐我校优秀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12-01点击量:

校内有关博士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开展短期访问、交流,与国际同行共同开展学术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走近国际科技前沿、拓宽国际科技视野、把握世界科技大势,进一步助力成长成才,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促进高校科研产出和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中国科协决定启动实施“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为做好我校优秀博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2017年本项目资助对象为中国籍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  

科研能力和潜力。研究领域符合国家迫切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  

(三)毕业时间不早于20181231日。  

(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左右。  

(六)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由研究生院组织校内专家提名推荐。我校共推荐2名优秀博士研究生候选人。  

三、工作程序  

(一)提名申报。各博士培养单位综合考虑申报博士研究生个人发展潜力、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导师推荐意向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每两名专家(均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导师不参与提名)可提名1人。  

(二)组织评审。学校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访问交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考虑国家紧迫战略需求,兼顾学科领域分布,评审产生推荐入选者。  

(三)立项实施。我校推荐的候选人入选后,中国科协与我校签订项目合同,中国科协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学校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入选者应于201810月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  

(四)检查验收。出国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内,学校向中国科协提交工作总结和入选者研究工作阶段性总结,中国科协进行验收。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工作材料  

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方案、专家提名、评审情况以及候选人情况简介  

(二)候选人材料  

1.2017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原件一式三份,请勿另附封面。  

2.所在高校保密部门出具的候选人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明。  

(三)报送候选人材料截止时间  

所有以上材料,请于126日前,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85508993@qq.com. 联系电话:2061690        

         

         

附件:2017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2017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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